等好久丫......普發1萬元確定入帳!最快11/12拿到!誰能領?怎麼領?
普發現金1萬元官網上線!11/5開放登記,五種管道看圖秒懂!普發一萬什麼時候可以領確定了!普發一萬怎麼領?5種發放方式、線上登記網站…ATM輸入兩組號碼搞定
相信大家都很期待一萬元要入帳了,要先注意日期-到明年115年4月30日前,要記得領~

全部圖檔來源:財政部
領取方式比照112年普發現金6,000元方式,採「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5種方式。
一般民眾領取截止日期為115年4月30日,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國內出生新生兒領取截止日期為115月5月22日。

先看看誰能領~只要是有身份證的都可領,特殊狀況的也都在表格裡~
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以前,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領取普發現金1萬元:
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
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
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
前三項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
第三項至第七項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
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
於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間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上述資格之一者,亦得領取1萬元。

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於114年10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今(23)日公布特別預算,行政院也在今日核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韌性發放現金辦法。
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韌性發放現金辦法規定,於115年4月30日前符合發放資格者,每人均得領取新臺幣(下同)1萬元,本次普發現金發放資格包括國內現有戶籍國民、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眷屬、大陸地區人民與港澳居民及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者、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及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國內出生之國民等;領取方式比照112年普發現金6,000元方式,採「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5種方式。
普發現金登記網站公布,網址為https://10000.gov.tw,11/5開放為期5天預登記,11月10日開放登記,11/12開始入帳。
10000官網網址看這裡
為加速普發現金之發放作業並顧及部分民眾不便領取,針對目前已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的民眾,透過現有的撥款管道,不用申請,114年11月12日直接將普發現金匯入帳戶,並請於114年11月13日起,補登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的存摺或至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查詢確認入帳,如因故未納入直接入帳對象或發生入帳失敗情形,請另循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方式領取。

1.登記入帳:
登記入帳可至指定網站登記,透過手機、平板或電腦等載具,依照身分證尾數分流、上網登錄健保卡號、金融機構帳戶等個人資料,再經相關資料核對後確認後,11/12錢可直接入帳。
10000官網登記
開放登記時間
自114年11月5日上午8:00起至115年4月30日23:59止,並自114年11月13日起開放查詢。
日期及分流順序依序為:
| 日期 |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 |
|---|---|
| 114年11月5日 | 0、1 |
| 114年11月6日 | 2、3 |
| 114年11月7日 | 4、5 |
| 114年11月8日 | 6、7 |
| 114年11月9日 | 8、9 |
| 114年11月10日後 | 不限 |
本人或代領人透過手機、平板或電腦,於普發現金官網"登記入帳"頁面,依序輸入下列資料,輸入完畢確認資料無誤後,點選確認送出完成登記。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
金融機構(含郵局)代號及帳號。
發放對象健保卡號。
未滿13歲孩童可由父母/監護人其中1人代領。如為代領人時,登記頁面之
「身份證統一編號」、「金融機構代號」、「金融機構帳號」欄位請輸入「代領人」資料,「發放對象健保卡號」請輸入孩童的健保卡號。
持居留證者,不適用代領功能。
「金融機構帳號」欄位,請輸入「帳號」,非「卡號」,帳號請看「存摺上的帳號」或「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上的帳號」或「提款卡上的帳號」,如提款卡有簽帳功能者(卡片上會有 VISA 或 MasterCard 圖樣),請勿輸入卡號,要輸「帳號」。
領取時間
114年11月5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止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將自114年11月11日18時起至11月12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
114年11月11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止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將自114年11月12日18時起至11月18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
114年11月18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於當日18時前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當日入帳(遇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於當日18時後完成登記並經檢核成功者,款項在次一營業日入帳。
請補摺或至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查詢確認入帳。
2.ATM領現:
開放領取時間
自114年11月17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領取限制
限本人領取
未滿13歲者可由父母/監護人其中1人代領
持居留證者,不適用代領功能
需準備證件
提款卡(本人/代領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本人/代領人)
發放對象健保卡卡號
提領地點
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實體 ATM 機臺領取
16家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實體ATM領取
| 序號 | 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 實體ATM機臺領取 |
|---|---|
| 1 | 臺灣銀行 |
| 2 | 臺灣土地銀行 |
| 3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 4 | 第一商業銀行 |
| 5 | 華南商業銀行 |
| 6 | 彰化商業銀行 |
| 7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 8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 9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 10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 11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 12 | 玉山商業銀行 |
| 13 | 元大商業銀行 |
| 14 | 永豐商業銀行 |
| 15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 16 | 中華郵政公司 |

ATM 機臺會張貼服務識別貼紙,方便民眾辨識領取
- 跨行提領民眾免收手續費
提領流程
將本人/代領人提款卡插入ATM機臺後,輸入提款卡密碼,並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及發放對象健保卡號,交易成功後領取現金1萬元。
3.郵局領現
開放領取時間
自114年11月24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者,於115年5月22日前至郵局領取。
需準備證件
本人親自領取
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具照片之健保卡領取,如健保卡沒有照片或照片不足資辨識為本人時,須另持具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限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佐證。
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領取。
委託代領
親友(即受託人)持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包含健保卡或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
發放對象(即委託人)的健保卡(如委託人未領有健保卡,應出具其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如委託人未領有健保卡且未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出具其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
領取流程
郵局臨櫃辦理→領取資格確認及當場核對金額無誤後簽收。
分流作業:臨櫃發放作業第1週(114年11月24日至114年11月29日),依「臨櫃領取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辦理單、雙號分流。
週一、三、五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單號」(1、3、5、7、9)者可領取。
週二、四、六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雙號」(2、4、6、8、0)者可領取。
臨櫃領取人為年長者(6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人士,不實施分流,將優先引導至友善服務窗口或無障礙窗口辦理。

直接入帳的對象:
領有勞工保險各項年金給付者(含老年年金、失能年金、遺屬年金)。
領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各項年金給付者(含失能年金、遺屬年金)。
領有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者(含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身心障礙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領有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者。
領有農民退休儲金者。
領有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者。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之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之兒童及少年。
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眷屬。
二、
以「海外帳戶」、「匯票、支票」方式領取上開社會保險年金、津貼或退休(儲)金者,「勞、災、國保遺屬年金匯入其他受益人帳戶」者,或「近期帳戶曾有退匯紀錄」者,未納入直接入帳對象。

特定偏鄉
為協助無郵局地區的民眾領取普發現金,針對屏東縣獅子鄉、花蓮縣萬榮鄉及臺東縣金峰鄉3個鄉的民眾,採造冊方式發放。
設籍屏東縣獅子鄉、花蓮縣萬榮鄉及臺東縣金峰鄉3個鄉的民眾,如果想在當地領取普發現金,可於114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每日8時至18時),前往當地派出所登記(屏東縣獅子鄉:獅子分駐所、內獅派出所及草埔派出所;花蓮縣萬榮鄉:西林派出所、萬榮分駐所及紅葉派出所;臺東縣金峰鄉:金峰分駐所),或替設籍該鄉之親友辦理代領之登記。請攜帶本人的健保卡或身分證供員警核對登記,如果委託他人代為登記,請同時攜帶本人(即委託人)及受託人的健保卡或身分證。
114年11月12日起至114年11月25日(每日8時至18時),上述登記民眾(經系統檢核通過者)前往原受理登記之派出所領取現金,請攜帶本人的健保卡或身分證供員警核對註記,如果委託他人代為領取,請同時攜帶本人(即委託人)及受託人的健保卡或身分證。如未於上述期間領取,仍可按照登記入帳、ATM領現或郵局領現之開放時間自行領取。
二、
矯正署收容人
矯正機關收容人由矯正署彙整造冊發放。



防止被騙,要注意哦!
防詐騙
政府不會主動發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登錄,也不會電話要求至ATM或網銀操作轉帳。不明連結不點擊,個資不輸入。認明正確官網10000.gov.tw,如遇可疑訊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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